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单位:MPA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来源:MPA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发布时间:2015-06-04]
一、学科概况
西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专业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2011年3月批准的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本学科现有教授6人,副教授4人,讲师8人,助教1人,其中博士学位获得5人,在读博士2人。在长期的教学与科研实践中,西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科在行政管理、社会保障以及土地资源管理三个二级学科方向上凝聚了一批研究骨干,形成了三个相对稳定的研究团队,产生了一批研究成果,形成了比较集中的研究方向和较为鲜明的研究特色,在同学科领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第一,区域特色。本学科从我国西北地区多民族、欠发达的实际出发选择研究课题,注重对西北地区地方治理与社会发展、区域发展与土地管理、土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以及欠发达地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问题的关注与研究。第二,跨学科特色。本学科强调与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的交叉研究,开阔了本学科的研究视野,提升了问题意识。第三,实践特色。本学科注重在西北民族地区公共政策与社会发展、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治理以及公共服务制度建设等方面展开研究,形成了比较研究优势,为地方政府决策服务功能凸显。
二、培养目标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提高公共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具体要求是: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掌握公共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较宽的知识面,掌握政治、经济、法律、外语、现代公共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及定性、定量分析方法,了解国内外公共管理的前沿理论及其发展趋势。
3.具有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技能和运用现代管理技术与信息技术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和依法行政能力。
4.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能阅读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的外文报刊、文献。
5.具有团队精神和较好的适应能力,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意志品质和人际交往与组织协调能力,能够适应我国公共管理实践的需要。
三、研究方向
1.地方治理与社会发展
2.领导与人力资源管理
3.公共政策与社会保障
4.区域行政与战略管理
四、学习年限及学制
全日制MPA学制为3年,其中,在校全脱产学习一年半,在职实践半年。实行以学分为基础的弹性学制。
五、课程设置及考核方式(具体见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研究生修完每门课程后,考核方式分为考试、考查;在读期间,至少应参加一次与本专业相关的校内外学术会议,选听本学科前沿系列讲座一次。
通过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角色扮演、观摩、案例分析、对抗辩论、项目规划、习题作业、论文、社会调查、测验、考试等环节完成。学生在学习期间必须学习和研究10个以上的公共管理案例。
MPA专业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组负责制。导师组负责指导研究生方向性必修课程的学习及毕业论文的写作。
MPA专业研究生培养实行双导师制。导师由西北师大MPA教育中心分别从本校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师和经验丰富、学有专长的在本院兼职的政府高级管理专家中指派。
六、学位(毕业)论文
1.论文选题。理论联系实际是撰写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基本原则。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必须联系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的公共管理实际,结合自己本职工作、特长及兴趣,选择公共管理或相关领域具有实际意义的课题。
2.开题报告会。选题完成后,要按规定撰写开题报告,并举行开题报告会。开题报告要全面阐述该选题的选题依据、国内外研究现状、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介绍研究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以及解决路径。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写作阶段。
3.论文形式。论文以专题研究为主要形式,咨询报告、调研报告、政策评估、项目规划、案例分析、对策研究等都可作为论文形式。论文应体现学生运用公共管理及相关学科的理论、方法分析和研究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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