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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参加2013年省委组织部选调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MPA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来源:MPA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发布时间:2013-04-13]

  
我院2013届应届毕业生: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关于2013年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3]20号)和学校《关于推荐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参加2013年省委组织部选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调基本条件

1、我院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②综合考评名次列本专业前三分之一(以2012年9月专业班级三年综合测评成绩表实际总成绩为准);③能如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无任何违纪、课程修读学分符合相关要求、在校CET4考试最高成绩高于312分,小语种考试高于45分)。
2、我院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②能如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无任何违纪、在校CET6考试最高成绩高于312分,小语种考试高于45分,发表文章符合毕业要求);③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期间被评为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或获得“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等表彰奖励的优先推荐;累计担任各级各类党团学生干部一年以上的优先推荐。
4、应届毕业生无签约单位或定向委培单位;服从组织分配。
5、身体健康。
二、选调名额分配
1、根据学校安排,我院共可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3名参加选调工作。具体在各专业间的名额分配,根据不同专业报名参选的人数按照百分比确定。
2、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受名额限制。
三、选调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
1、采取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考察推荐公示、学校审核公示,由学校统一上报推荐名单的方式进行。
2、4月11—12日下午3点前,符合条件、有意参加选调的毕业生携个人手写书面申请书自荐书《参加甘肃省201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登记表》(见附件)各一份,到学院团学办公室李老师处报名。应届毕业研究生须同时携带CET6成绩单原件。
3、4月12—16日,学院审查毕业生基本情况,组织选拔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即向学校推荐。
4、4月16日12:00前,将推荐学生材料报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汇总审核。
5、4月16-18日,学校进行全校公示。
64月19日,学校向省委组织部上报推荐名单。
(二)资格审核
省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填报信息等进行审核,按选调条件确定并通知初选人员。
(三)考试录用
省委组织部于5月份组织初选人员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依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录人选,并经考察、体检、培训合格后,确定为2013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的优秀大学毕业生。
四、选调生分配
选调生分配坚持面向基层,鼓励到民族地区、艰苦地区工作。其中,硕士毕业生分配到县(市、区)党政机关,本科生安排到兰州市以外的乡(镇)、街道(社区)工作。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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