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文下达了《关于下达中国政法大学等高等院校公共管理硕士教学合格评估结果的通知》,对上半年教育部开展的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评估结果进行通报。我院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评估综合总分排名靠前,评估等级为A,是本次评估6所优秀院校之一。
评估自2012年12月开始,历经培养院校自评、专家匿名评审、专家实地评估、评估得分标准化处理等环节,2013年6月最终确定了评估结果和等级。按照评估结果,评估等级为A、B的院校对MPA教育提供了比较充分的政策支持,经费安排比较合理,提供了良好的办学环境;基本具备完整有效的教学质量管理体系;在教学方式、培养模式、与政府合作方式和与自身特色结合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评估等级为A的院校已经基本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办学理念,在用人单位和MPA考生中具有良好的口碑。
据悉,本次评估的36所MPA培养院校中,中国政法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海南大学及西北师范大学等6所院校综合总分排名靠前,评估等级为A;北京理工大学等24所院校综合总分排名居中,评估等级为B;河北大学等5所院校综合总分排名靠后,评估等级为C;武汉理工大学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正在整改,纳入下次评估。
(撰稿:张丽萍 审核:张润君)